关于做好我市2017年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和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人员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6-13 查看次数:15552 次

 各镇(办、场、园、区),市直各单位,各有关企业: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17年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和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人员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函[2017]341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今年将继续开展2017年度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以下简称省突专家)、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人员(以下简称省贴人员)的推荐选拔工作,为切实做好今年我市两类专家的推荐选拔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数量及范围对象

(一)选拔数量。各地各单位可申报省突专家、省贴专家、“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各1人。全市择优向省人社厅按照名额数推荐上报。

(二)选拔范围。市内所有企事业单位。

(三)选拔对象。省突专家和省贴人员选拔对象主要为全市企事业单位中从事专业技术、管理工作并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省贴人员的选拔对象还包括在生产服务等一线领域,具有高超技艺和精湛技能,在工作实践中能够解决关键技术和工艺操作难题的高技能人才;在种植、养殖、加工、营销等行业中技术领先、贡献突出的农村实用人才。

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党政领导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以及各级党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原则上不列为选拔对象。

二、选拔原则及条件

(一)选拔原则

一是坚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原则。重点选拔高新技术和支柱产业、县域经济等领域中的领军人才、创新人才,以及为社会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人才。

二是坚持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做到政策公开,指标公开,条件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示,体现群众公认、业内认可,实行公平竞争,择优选拔。

三是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的原则。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突出能力和业绩导向,不搞论资排辈,确保质量。

(二)选拔条件

申报省突专家和省贴人员应具有中国国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基层一线人才”可不作要求),申报省突专家年龄不超过55周岁,申报省贴人员不超过60周岁,并以近5年来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为主要依据,其业绩、成果和贡献应取得同行专家的认可,选拔条件原则上按《关于加强各类专家选拔管理工作的意见》(鄂办发[2001]55号)执行。农村实用人才的选拔条件按鄂人函[2008]96号文件规定执行。高技能人才人选的选拔条件按鄂人函[2005]60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申报程序

1、各地、各部门要采取组织推荐与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提出初选名单,经单位研究审议、公示后,确定本单位推荐人选,申报初审材料,初审材料包括:《附件4》、拟推荐人选的相关证件、证书、获奖论文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于6月30日前报市人社局初审。

2、市人社局根据申报条件及申报名额对全市上报材料进行初审,再通知相关单位按省厅要求整理推荐材料。

3、组织专家评议,并提出推荐意见。

4、将确定的专家推荐人选在新闻媒体上进行公示,并经市纪委、监察局审核(附审核意见)。报请市政府审批同意,以市政府名义推荐上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申报材料及时间

1、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综合报告、专家情况登记表、事迹材料、同行专家推荐意见和相关证明材料。专家登记表和书面材料的具体要求请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信息网\专技管理栏下载。报送材料时请同时报送书面材料和电子版。

2、报送材料时间:请于2017年7月30日前将正式申报材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工作科(局机关五楼)。

五、工作要求

专家选拔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对待,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条件和要求组织评选和推荐,要把本次选拔推荐工作与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结合起来,加快培养一批德才兼备、开拓创新,具有先进水平的科技专家和学术技术带头人。

联 系 人:阮宁

联系电话:0728-3324436

【发文单位】:仙桃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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